博链BroadChain获悉,3月22日,据Cointelegraph报,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就加密资产作为抵押品的试点项目发布详细指引。监管机构已通知期货经纪商(FCM),参与试点需向市场参与者部门提交公告,明确接受加密资产作为保证金的起始日期。核心要点如下:
一、资本要求
仅可接受比特币、以太坊及稳定币作为抵押品。其中,比特币和以太坊按20%资本充足率计算,稳定币为2%。参与试点的期货经纪商在前三个月内仅能接受比特币、以太坊或稳定币作为抵押。
二、合规与报告义务
参与试点的期货经纪商须及时通报重大网络安全或系统问题,并每周提交客户账户中加密资产总额的报告。
三、三个月后扩展
三个月后,其他加密资产可被纳入抵押品范围,部分报告要求同时终止。
四、限定用途
仅允许专用支付稳定币存入客户隔离账户的剩余权益;加密资产不可用于未清算掉期抵押,但符合条件的代币化资产可作替代。
五、衍生品清算机构要求
满足CFTC信用、市场及流动性风险要求的清算机构,可接受加密资产和稳定币作为已清算交易的初始保证金。
